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宁夏中考改革方案解读
东莞中考改革方案解读
阳泉中考改革方案解读
盘锦中考改革方案解读
专家称虐童案应法制处理 反对设虐童罪
2012-11-14
关注掌上高考

  【编者按】近期发生的几起虐童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提议设立“虐童罪”也呼声不断。那么,虐童是否应入罪?如何才能切实保护儿童利益?

  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举报和监督机制,形成体系化的、成熟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福利机构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焦点和着手解决问题的出发点,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实现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最近,浙江温岭幼师虐童案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面对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应,温岭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相关当事人也被刑拘。

  而随着一连串的虐童案件发生,媒体以及公众关于增设“虐童罪”的呼声不断高涨,学术界也不乏该呼声的支持者。对于虐童的行为是否需要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此,世界各国也有不同的做法。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和地区,社会生活中的虐童现象并不少见,但是各国和地区的刑事立法却表现各异。

  例如,新西兰、德国等国家为遏制虐童专门设立了特定罪名。新西兰设立了“虐待未成年人罪”;《新西兰刑事法典》第195条规定:“虐待自己监护、照顾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纵容自己监护、照顾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受虐待,致使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精神失常或精神障碍的,判处五年以下监禁。”

  德国则设立了“违背监护或教养义务罪”;《德国刑法典》第171条规定:“严重违背对未满16岁之人所负监护和教养义务,致使受监护人身心发育受到重大损害,或致使该人进行犯罪或卖淫的,处3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

  还有些国家和地区,如法国、荷兰、日本以及香港地区并未设立具体罪名,而是将造成严重后果的虐童行为纳入到其他犯罪的规制范围里。

  热点阅读:
    幼儿园装摄像头能否防虐童?家长老师看法不一
    温岭虐童幼儿园园长被免职 工作组进驻该园管理
    心理辅导组进驻温岭涉事幼儿园 有资格教师不足四成
    福州一幼儿园被疑老师把小孩打成脑震荡
    央视名记为虐童幼教“辩护”遭炮轰
    幼儿园教师缘何成了“狼外婆”?
    “虐童”事件频发 教育暴力何时休?
    盘点“幼儿园虐童”事件不完全记录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